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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天津市地方稅務局獲悉,1月1日至3月31日,本市開始受理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以及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
五種情況須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國務院規定其他情形的個人應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和“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後,應及時覈實情況,符合條件的須到主管地稅局辦稅服務廳或登錄財政地稅政務網站下載相關材料,填寫申報表,通過網上申報、郵寄申報和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等方式,3月31日前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個人也可由代理人攜帶委託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及委託協議原件辦理相關事宜。納稅人對申報具體事宜有疑問,可撥打地稅部門的“12366”熱線諮詢,或登錄市地稅局網站“在線諮詢”。
兩處以上總額合併後計算
個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將同一個月所得合併,按照合併後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總額,如果兩處已經分別扣繳稅款,要從總額中減除相應月份兩處已經繳納的稅款,就其差額申報補繳。確屬取得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在對“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相關信息覈對無誤並簽章後,可直接申報並補繳稅款;若“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與實際情況不符,納稅人可依據實際情況自行填報,經稅務機關覈實後,申報補繳稅款;若個人未取得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只需填寫《未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薪所得聲明》,地稅機關將以此爲線索對相關單位進行檢查。(記者杜敏通訊員李英傑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