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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樂和農莊這兩年很火,臨安男子俞某也看到了“錢景”,他在自家的竹林山上毀林,建起了一幢七層的樓房,準備用來經營農家樂。結果沒等開業,其本人因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杭州臨安檢察院批捕。
俞某所在的村莊,就在天目山自然保護區附近。早在2010年初,俞某看到村裏有人建農家樂,經濟效益好,他就決定,在其實際管理的竹林山上造農家樂的房子。
有了這個想法後,他開始修建上山的道路,從原先小的山路邊重新選址做一條大路到山上,先把竹子砍掉後,再僱傭他人,用挖掘機挖出一條平整的路面,先挖了300多米的道路,寬度平均有5米。
2011年上半年,俞某和村裏其他三人一起投資農家樂,並準備以這三個人的名義建房。建房地點,就是自己管理的竹林山上。
2011年10月至12月,俞某開始僱傭他人,用挖掘機挖掘林地,平整地面,並開始在地基上造房子,到案發前,斷斷續續把房子造到了七層。期間,相關執法部門多次告知其違法行爲,要求其停止建房,但他仍繼續建房。最後,有關部門不得不向警方報案。2013年8月,俞某被立案偵查。
經現場勘查,被俞某開挖的林地原有植被已被完全毀壞,且部分林地已硬化,林地種植條件已被毀壞,毀壞面積已達11.7畝。
俞某事後交代,開始是打算造九層的,現在是七層,一層八個房間,案發前,300萬元投資下去,還沒結頂。
臨安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爲,俞某主觀上明知,其開挖的林地屬於天目山自然保護區內,系集體所有,並承認,爲了投資建設農家樂,未經林業部門,土管部門審批,非法毀壞林地,建造道路房屋,其行爲已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檢方表示,以建設農家樂、農莊等爲由,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從事非農建設的,將被視爲違法犯罪行爲。
(來源:今日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