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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暨建設廉潔成都2013—2017年實施意見》共5個方面
●總體要求
●作風建設
●懲治腐敗
●預防腐敗
●加強領導
昨日,成都晚報記者從市紀委監察局獲悉,成都已正式出臺《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暨建設廉潔成都2013—2017年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份8000餘字的文件,解答了一個重要問題:成都該怎樣開展反腐。《意見》從總體要求、作風建設、懲治腐敗、預防腐敗、加強領導5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舉措。
按照《意見》提出的目標,到2017年,反腐倡廉制度機制更加完備、權力運行更加規範有序、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更加優化,消極腐敗現象有效遏制、社會廉潔程度不斷提高、人民羣衆對反腐倡廉建設滿意度明顯提升。
關鍵詞·作風建設
執行情況納入幹部述責述廉重要內容
當前,以整治“四風”爲主要內容的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在推進。在《意見》中,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成爲關注的重點。成都下一步的作風建設如何抓?《意見》給出了清晰路線。
堅持對黨員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把從嚴要求貫穿於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全過程,認真履行抓黨風建設的工作責任,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把遵守和執行情況納入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
紮實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密聯繫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認真查擺“四風”問題,以整風精神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持續整改存在的問題。
強化正風肅紀。認真解決“四風”突出問題,重點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氾濫,“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庸懶散奢”、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會所中的歪風”,違規配備和使用公車、超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建設樓堂館所,“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侵害羣衆利益的行爲。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正風肅紀成果。
上述要求意味着,落實“八項規定”、整治“四風”、堅持黨的羣衆路線等將貫穿以後幾年。
關鍵詞·懲治腐敗
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實行“一案雙查”
在懲治腐敗的章節中,《意見》提出,今後要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以猛藥去痾、重典治亂的決心,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着力解決發生在羣衆身邊的腐敗問題。《意見》指出,要嚴肅查辦7類腐敗案件——嚴肅查辦領導幹部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案件;羣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黨員幹部“四風”問題案件;商業賄賂案件。
加大對行賄行爲的懲處力度,建立完善賄賂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及運用機制。實行“一案雙查”,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嚴肅查處當事人,又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加大“帶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力度,查處當事人,追究責任人。
堅決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整治社會保障、教育醫療、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徵地拆遷、舊城改造、環境保護、扶貧救災、安全生產、基層行政執法和服務等涉及民生的突出問題;此外,還將健全腐敗問題的揭露、發現、查處機制,建立反映失實情況及時澄清制度等。
關鍵詞·預防腐敗
試點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
懲治和預防腐敗兩手抓,反腐倡廉建設才能取得新成效。《意見》提出,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從政道德和社會公德教育,將納入學習型組織建設,作爲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專題民主生活會和“三會一課”的重要內容,作爲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幹部培訓機構的必修內容。
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方面,將根據相關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辦公用房清理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經費使用管理、會議活動等配套制度。試點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
部署今年重點工作,成都將改革創新提到重要位置。爲完善廉潔誠信市場建設,《意見》着重提出推進市場體制改革,維護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
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方面,將深入推進崗位防控、專項防控、重點防控,大力推進崗位廉政風險防控信息化平臺建設,建立健全崗位廉政風險信息化防控合理審查、發揮查辦案件預防腐敗作用等配套制度機制。
政府的體制改革步伐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意見》對於進一步改革做出部署:堅持簡政放權,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加強後續監管,防止出現監管職能缺位、錯位或不到位;減少行政執法層級,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規範自由裁量權,做到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立政績差異化考覈和綜合評價機制,科學考評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落實執法、司法人員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健全冤假錯案追究機制。
關鍵詞·加強領導
建立推行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制度
《意見》設專章對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做出部署:落實各級黨委的主體責任,建立推行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制度,壓實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強化各級紀委的監督責任,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和權威。建立區(市)縣黨委、政府和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制度。推行市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派駐機構述責述廉工作。落實市紀委主要領導約談區(市)縣和市級部門黨政部門主要領導制度。(記者白茹)
(來源:成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