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市民在服用藥品時會參照說明書上的提示。市藥物研究院副研究員李紅珠提醒,說明書上標明的“慎用”、“忌用”、“禁用”含義不同,顯示了用藥差別,要格外注意。
慎用:服藥後要細心觀察有無不良反應,如出現明顯異常應立即停用,沒有異常可繼續服用。
忌用:使用該藥後可能出現不良反應,不宜或不能使用該藥,已達到不宜使用或應避免使用的程度。如果藥品說明書上標明瞭某類人羣“忌用”該藥,這類人羣應儘可能避免使用。
禁用:最嚴厲警告,就是禁止使用,某類人羣不能使用該藥。(記者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