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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8日電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2013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中共福建省委5個巡視組分別對建甌、延平、永泰、鼓樓、柘榮、周寧、安溪、豐澤、沙縣、梅列等10個縣(市、區)開展了巡視。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各巡視組巡視情況彙報,對運用好巡視成果、督促整改巡視發現的問題提出了要求。日前,5個巡視組分別向被巡視縣(市、區)反饋巡視情況的相關信息,要求限期整改落實巡視發現的問題。
福建省委第一巡視組向建甌市、延平區反饋巡視情況。巡視建甌市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一些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領取薪酬;一些領導幹部退休或提前退休後參與經商現象比較突出;有的單位財務和資金管理存在明顯漏洞;規劃、建設部門執法不力,“兩違”建築問題突出。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和“庸懶散”、推諉扯皮等現象。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鄉鎮事業幹部超編嚴重。巡視延平區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有的領導責任意識不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不平衡,執行制度不夠嚴格;“三資”監管不夠到位;有的建設項目管理不夠規範;有的部門擠佔、挪用專項資金;基層單位財務管理不夠規範,有的鄉鎮和部門大額度提取現金;規劃、建設部門執法不力,“兩違”建築問題突出。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接待費使用管理不規範,鋪張浪費現象時有發生;有的部門文件、簡報較多。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科級非領導職數配備不規範;個別公務員停薪留職和事業單位進人不符合有關規定。
福建省委第二巡視組向永泰縣、鼓樓區反饋巡視情況。巡視永泰縣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個別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和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序不夠規範,有的鄉鎮財務管理不規範,挪用專項資金現象較爲突出;羣衆對一些村兩委侵佔村財問題反映比較強烈。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公車購置費支出較大,個別鄉鎮違規購置公車;改進會風、精簡會議文件不夠到位;鄉鎮公車運行費管理監督不力,“喝汽油、吃輪胎”現象比較突出;一些鄉鎮和部門領導幹部存在“走讀”現象。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對個別中層幹部的選任使用不夠慎重。巡視鼓樓區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管理不夠規範;羣衆對個別部門領導幹部在廉潔方面有反映;有的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存在吃拿卡要現象。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公車購置費支出較大;會議、文件較多。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中層領導幹部年齡結構不合理,老化問題比較突出;幹部交流輪崗工作有待加強;個別單位選任幹部不符合規定程序。
福建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柘榮縣、周寧縣反饋巡視情況。巡視柘榮縣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覈審把關工程項目建設不夠嚴格;個別房地產項目違規大幅度調整容積率,規劃、住建部門監管不力;縣直部門和鄉鎮挪用專項資金現象比較突出;個別領導幹部不注意廉潔自律和管好親屬;縣直單位、鄉鎮政府向企業和個人高息集資借款現象普遍,個別單位領導帶頭參與,政府性債務高,償債壓力大。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一些部門和鄉鎮頂風違規現象仍然存在。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班子成員間溝通協調不夠,議事規則和運行機制的作用發揮不夠,整體合力有待加強;個別部門超職數配備科級幹部;幹部檔案管理不夠規範。巡視周寧縣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鄉鎮和一些部門普遍存在擠佔、挪用專項資金問題;個別部門領導幹部執法徇私;有的項目招投標不規範。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執行力度不夠,有的單位接待費用開支較大,有的單位巧立名目大額度列支接待費,有的鄉鎮挪用專項資金用於接待和購置小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有的單位幹部超編嚴重;幹部檔案管理不夠規範。
福建省委第四巡視組向安溪縣、豐澤區反饋巡視情況。巡視安溪縣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有的部門對黨風廉政建設不夠重視,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多發;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不夠規範;一些部門和鄉鎮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多頭開設資金賬戶,有的賬戶外借企業使用;個別領導幹部利用職便幫助他人承攬工程項目、參與經商辦企業。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有的單位和鄉鎮公車開支費用較大;一些部門和幹部工作作風不實,存在“庸懶散”等現象;一些鄉鎮領導幹部存在“走讀”現象。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執行程序不夠嚴格,超職數配備科級非領導職務。巡視豐澤區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個別單位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廉政責任追究不到位,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多發;個別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基層個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不夠規範。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有的中層領導幹部工作不敢擔當,幹部“庸懶散”問題還較突出;“熟人經濟”問題仍然存在。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有的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
福建省委第五巡視組向沙縣、梅列區反饋巡視情況。巡視沙縣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個別黨員領導幹部插手項目工程建設,利用職便違規爲他人謀利;羣衆對領導幹部親屬在本縣經商辦企業、插手工程項目、參與土地開發、工程承包、建材採購等問題反映強烈;有的房地產項目違規提高容積率;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個別領導幹部接受企業主宴請發生人員醉亡;有的單位公務接待費支出較大;公車私用問題仍然存在。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個別幹部調整使用存在違規現象;科級幹部職數管理不夠規範。巡視梅列區期間,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個別部門黨員領導幹部參與經商辦企業;有的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審覈把關不嚴,個別企業和個人大額騙取專項補貼資金;有的單位財務管理不夠規範;有的鄉鎮(街道)預算外資金未執行“收支兩條線”;開發區管理不夠規範,有的項目用地規劃、管理不到位。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個別領導幹部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到位,超標準、超規格接待現象依然存在;公共行政服務體系建設有待加強。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對幹部的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有的領導幹部未開展離任審計。
巡視期間,福建省委各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移交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對巡視組發現並移交的個別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紀檢監察機關已在巡視期間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