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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調整會議費標準最高不超過每人每天550元
新華網北京2月8日電記者從北京市財政局獲悉,《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頒佈實施。辦法規定,一、二類會議開支標準爲每人每天550元,三類會議開支標準爲每人每天450元。凡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召開的會議,均適用於該辦法。
據悉,辦法所提的會議費支出標準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其他費用。其中,其他費用包括文件資料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和專用設備租賃費。辦法規定,一類、二類會議費支出標準不超過55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爲300元/人天,伙食費爲150元/人天,其他費用爲100元/人天。三類會議費支出標準不超過45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爲240元/人天,伙食費爲130元/人天,其他費用爲80元/人天。各項明細費用之間可調劑使用,但伙食費不得超過上述明細標準。
在會議期限方面,辦法規定一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類、三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傳達、佈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一、二類會議合計不超過2天,三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在會議地點上,辦法規定各單位應優先選擇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招待所、培訓中心等具備會議承接能力的會議場所召開會議。嚴禁到北京以外地區召開會議,不得到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辦法同時要求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