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我們的節目這兩天關注了“山西運城的車檢中心向前來年檢的麪包車,收取每輛144元高價噴字費,並且不交錢不能過年檢”的新聞,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解釋說,收費符合物價部門的規定。昨天傍晚,山西省物價局公佈了對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
從去年10月開始,位於運城市北郊的車檢中心對前來免檢的麪包車和校車強制收取每輛144元的噴車門字費,引起車主不滿。交警支隊一位負責人解釋說,收費是經過了運城市物價部門的許可,也符合山西省物價局的相關文件規定。
昨天,經山西省物價局與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研究得出的結論是,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做法屬於亂收費行爲,主要有兩個依據,首先噴車門字費屬於歸費項目,一般來說,應由行政機關來收取,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則是委託奧鑫久安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來代收的,雖然收入全都上繳,但這種行爲也屬於將行政職能轉移到企業強制收費。其次,根據山西省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物價局的文件制定的3塊錢一個字的噴車門字費收費標準是針對大型客車來收取的,並不適用於麪包車。運城交警支隊以大型車的噴字標準來收小型車的錢,屬於擅自擴大了收費範圍。
山西省物價局同意暫時叫停噴車門字費業務,對已經違規收取的229輛麪包車和校車的噴車門字費將由運城市物價局依法處理,同時要求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所有收費項目收費行爲進全面規範。(記者吳喆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