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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吹響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進軍號。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中央已經明確深化國土資源領域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年初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對此作了總體部署。
國土資源重點領域的改革,包括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自然資源管理制度和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國土資源部調控和監測司司長劉隨臣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要加強頂層設計,突出重點,選好試點,積極穩妥審慎推進,確保改革規範有序、取得實效。
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部署的重點工作中,圍繞深化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會議提出要加快徵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引導和規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這幾方面,社會關注度都比較高,各界都有不同的觀察和解讀。劉隨臣認爲,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堅持“嚴格審批、局部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的原則,並處理好幾大關係。
一要處理好解放思想與堅守底線的關係。改革必須解放思想,一切從實際出發,打破陳舊觀念、路徑依賴的束縛,同時要明確前提和重大原則:堅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不變,這是維護土地公有制地位,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和產生分配嚴重不公的制度保障;堅持用途管制和規劃管控,這是現代國家通行做法;堅持節約集約利用,“不論如何改革,節約集約的要求不能變、標準不能降”;堅持維護農民權益,無論是徵地制度改革、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還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都要以保障農民土地合法權益爲根本目的,決不允許借改革之名侵犯農民土地權益;堅持利益平衡原則,要充分估計和妥善處理改革前後因利益調整帶來的社會風險,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二要處理好頂層設計與摸着石頭過河的關係。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加強改革的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加強相關改革的關聯性、耦合性、可行性研究。在深化研究基礎上試點先行,及時總結提升完善制度,全面推進改革。
三要處理好改革創新與依法行政的關係。要把自覺維護中央大政方針的統一性、嚴肅性和因地制宜、充分發揮基層主觀能動性結合起來。在依法行政的大前提下,規範有序地推進改革。只有堅持改革創新才能充滿活力,只有規範有序才能保障改革實現預期目標。
四要處理好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的關係。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存在明顯的複雜性和不平衡性,要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和整體性。單兵突進會由於相關改革滯後或環境條件不支持而受到牽制,但整體推進並不是平均用力,而是要選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集中力量,打開突破口。實現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應首先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夯實擴大權能的基礎;深化徵地制度改革,應當以規範徵地程序和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爲切入點;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一套新的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序的土地、財稅、金融制度體系。
劉隨臣指出,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務必要守住姜大明部長講的“底線”,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產量改下去,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在土地制度改革問題上,決不能犯不可挽回的歷史性錯誤。
健全完善自然資源管理制度
土地、礦產和海洋等是最主要的自然資源,在自然資源管理制度和體制改革中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深化自然資源管理制度和管理體制改革,對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明確了自然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
劉隨臣指出,健全完善自然資源管理制度和管理體制,目前已經具備良好的實踐基礎。土地調查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相繼開展,爲自然資源集中統一管理和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奠定了基礎。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範圍不斷擴大,爲健全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資產管理體制奠定了基礎。土地利用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成效明顯,爲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和覆蓋全部國土空間的用途管制制度奠定了基礎。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執法監管和行政督察體系不斷健全,爲建立統一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奠定了基礎。土地、礦產、海洋等主要門類自然資源集中統一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效,爲實行更多門類自然資源大部門體制奠定了基礎。
“要按照中央關於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總體要求,從生態文明建設的源頭、過程、後果的全流程,構建系統完整的自然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劉隨臣指出,下一步要科學劃定管控紅線,實行最嚴格的耕地、水等自然資源保護制度。要完善自然資源要素市場體系,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利用制度。要加快推進統一確權登記,健全自然資源產權制度。要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面實行自然資源用途管制制度。要整合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和國家土地督察體系,健全完善自然資源督察制度。要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健全目標考覈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快立法進程,健全自然資源法律法規體系。要統一標準規範,建立自然資源綜合調查和動態監測制度。
加快國土資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指出,要積極主動放掉該放的權,認真負責管好該管的事,從“越位點”退出,把“缺位點”補上。簡政放權,是一場真正觸及政府部門實際利益的“自我革命”。國土資源部在已取消和下放11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未來3年還將對現有54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14項。
劉隨臣指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每一步都將成爲釋放改革紅利、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的重要手段,將推動國土資源管理事業不斷邁上新臺階。下一步要走好“三步”:
一是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流程。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許可一律取消、下放,不看不等,完善標準、規範程序,強化標準規範的支撐保障作用。擬保留的審批事項,也要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基層,維護羣衆權益,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權力清單並向社會公開。
二是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防止邊減邊增、明減暗增、“新瓶裝老酒”,規章、規範性文件一律不得以備案、登記、年檢、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變相設定行政許可。
三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入開展國土資源衛星應用工作,加強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深化“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建設和應用,支撐國土資源全領域、全流程監管,強化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管和服務,以信息化手段促進職能轉變。
劉隨臣表示,推進改革要立好規矩,做到有序推進,發揮法律法規對改革的規範和引導作用。對於重大改革事項,有的需要修法,有的需要立法,也有一些需要國土資源部制定出臺相關辦法。爲此,一要做好《土地管理法》修訂的準備工作;二要研究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集體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國家土地督察等行政法規;三要修訂《礦產資源法》,在以往工作基礎上加強礦業權管理、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資源收益分配關係、礦業權市場和資源儲量管理等重點問題的研究。
“國土資源改革重大而複雜,必須明確方向、守住底線、積極穩妥、試點推進。改革必將是一個長期艱難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打‘持久戰’、‘拉鋸戰’的思想準備。”劉隨臣說。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