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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縣花2億資金為違法亂紀埋單』『郎溪縣城區道路建設用地問題』……近日,安徽省勞模、宣城市一、二屆人大代表任克明通過網絡實名舉報當地一系列亂象。
2月12日上午,郎溪縣公安局在郎溪縣新聞網上發布消息稱:警方認定其捏造並散布大量不實言論,誣告誹謗,影響惡劣,對任克明處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處罰。
警方:誹謗帖文點擊量十萬餘次
今天上午10:53,郎溪縣公安局在郎溪新聞網上發文稱,2013年12月以來,任克明在國內多家互聯網站持續發布相關貼文,捏造並散布大量不實言論,對他人進行誣告誹謗。
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多家網站相關貼文累計點擊量達十萬餘次,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及網絡環境,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對他人人身權利造成嚴重侵害,情節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警方於2014年2月11日對任克明處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處罰。郎溪縣公安局表示,以上處理過程嚴格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程序進行,並告知其家人。
縣政府:舉報內容早已妥善解決
另外,對於任克明的舉報內容,郎溪縣政府於2月11日晚在郎溪縣新聞網作出回應,稱郎溪縣城區此前確實存在違規用地等問題,但那是發生在2002年的事情,且相關責任人已經受到了處罰。回應中還提到,對無視法律、肆意誹謗、歪曲事實的行為將依法解決。
郎溪縣政府新聞辦對此回應如下:
一、發生於2002年的郎溪縣城區道路建設違規用地問題,經上級紀檢監察、國土等部門調查核實已依法查處,對涉及的六名黨政領導乾部分別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三名涉案人員司法部門已依法追究了相應的刑事責任;
二、縣城區道路建設違規用地依法依程序注銷、收回、報批、公開招拍掛。後續土地收回補償問題,金陵、華欣兩公司已通過司法途徑,分別按照省高院行政賠償調解書、行政賠償裁定書依法執行完畢;
三、經審查工商登記資料證明,金豐公司是以個人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出資者均為自然人,昌發公司及任克明本人不在其列。其因投資權益歸屬發生的爭議,可依照法律程序向負有賠償義務方(名義股東)主張權利;
四、郎溪縣人民政府將按照法律程序公開、公正、公平繼續妥善處理善後相關事宜,並請相關當事人依照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對無視法律、肆意誹謗、歪曲事實的行為將依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