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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王女士致電本報:“我沒有貸款記錄,想給剛滿18歲的兒子買房,這樣能向銀行申請貸款嗎?”爲此,記者通過多位銀行房貸部負責人瞭解到,類似王女士的情況不在少數,但可以通過三種方法解決。
方法一
父母將自己的房產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期限一般是10到15年,最高可貸到房產的七成,然後以子女的名字全款買房,這種方法優點是操作性強,但抵押貸款利率是基準利率上浮30%至50%,和一般的首套房貸相比,貸款成本高、還款壓力大。
方法二
如果子女還在上學,又沒有兼職等收入來源,只能是父母和子女聯名貸款,這種方法優點是適用範圍廣,缺點是費時較長、稅費較高,因爲還完貸款後,想將父母在房本上“除名”,也要按照贈予的方式負擔相應的稅費。
方法三
如果子女有收入,即使收入不高,只要能拿到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即可,同時還要提供父母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等資料,父母就可作爲擔保人進行貸款,這種方法優點是還貸成本低,因爲只要子女年滿18週歲並且名下無房,就能獲得首套房相應的“首付和貸款利率”待遇,缺點也恰恰卡在“收入證明”,導致這種方法適用範圍窄,不太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