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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網帖:http://bbs.enorth.com.cn/thread-4890113-1-1.html
北方論壇網友“吹口哨的人”發帖說,市民尹女士(化名)12日下午到和平區保定道辦事,順便將車停放在路北側兩車之間的地方。不到二十分鐘的功夫,發現車上被交警貼上了罰單。尹女士心想都怨自己不按規定把車停到停車場,不過細心的她發現,自己車前後的車輛都未被貼條,仔細數了數,停在一排上的9輛車,只有2輛車被貼條,另外7輛都未被貼條。尹女士挨個察看,發現了其中的祕密:那7輛沒被貼條的車前擋風玻璃內都有一個紅色的“聯華停車包月證(晝夜)”,證上有的標明瞭停車區域,而有的根本就是空白。根據相關規定,正規路邊停車場的地面需有白色停車線,地面需立有停車場標誌牌並有專門人員管理,這裏線、牌、人什麼都沒有,與違法停車有何區別?建議交管部門加強管制,不要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