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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原行長韓立鋒,因分多次收受兩家房地產公司老總給予的款物賄賂,共計1318萬餘元人民幣,1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當庭承認檢方指控屬實,表示認罪。
檢方指控,韓立鋒於2011年至2012年間,在擔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長期間,先後分別接受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賈某的請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獲取貸款、延緩催收貸款等方面提供了幫助。先後兩次共計收受姜某給予的1000萬元,五次共計收受賈某給予的款物318萬餘元。
現年42歲的韓立鋒在法庭上表示,當時姜某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向銀行提出貸款4.7億元。他爲幫助姜某,向該銀行的總行進行上報,經過他多次說情和努力,貸款終於獲得總行的同意。
韓立鋒在法庭上承認,姜某爲感謝他的貸款幫助,分兩次給他1000萬元。他將收受的這些錢款,用其母賬戶轉賬。此外,他還多次收受其他人給予的現金和消費卡。案發後,其親屬已將所有贓款退繳。
檢察機關認爲,韓立鋒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當庭沒有判決,將擇日宣判。(記者於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