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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的宣判備受社會關注,近日發生在廣西南寧的一起高校女生飲水中毒事件又引得輿論一片譁然。
2月16日,《南國早報》披露了一起高校女生由於受不了舍友嘲諷,企圖用亞硝酸鹽自殺,結果誤傷舍友的案件,當事人曹某日前已被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批捕。在數百家新聞網站轉載這一事件的背後,是衆多網友的唏噓感慨:
“不管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都要善待自己,寬恕別人,珍惜生命。”
“一點小事就想葬送青春生命,太脆弱了!”
“要是被判刑,前途都沒了,真擔心這姑娘的心理承受不了。”
……
花樣年華的悲歌爲何一再上演?這起極端個案的背後,究竟折射出當代大學生的哪些心靈缺失?
“我不是故意投毒的”
“這名學生被刑偵人員帶走後,公安機關一直不讓接觸,我們想了解她現在的情況也問不到。”2月17日,廣西藝術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部長秦記洪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了事發經過。
1月14日傍晚,秦記洪和學校的相關負責人突然接到一名輔導員老師打來的電話,說有學生飲水中毒正在醫院治療。意識到事態嚴重,他們馬上趕往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急診室進行處置,並打110報警。
趕到醫院後,中毒學生並無大礙,秦記洪舒了口氣。病房內,除了參與處置的醫務人員和老師,還有一名女生陪伴着中毒者。談話中,他了解到正是這名女生曹某在飲用水裏投放了亞硝酸鹽,才導致同宿舍女生麗麗(化名)中毒。
1月14日,學校大部分科目都考完了,學生正在陸續離校。當天上午9時多,麗麗起牀後,從宿舍裏的飲水機倒了一杯開水喝,然後趕去老師那裏辦手續準備回家。大約10分鐘後,她突然暈倒在老師辦公室門口。學校醫務室的工作人員來檢查時,剛開始以爲麗麗是由於沒吃早餐,低血糖造成的暈眩,便開了一瓶藥,並讓她喝點水、吃點粥。
回宿舍的路上,麗麗有些頭暈蹲在地上,恰好同舍好友曹某經過,向她詢問情況,並判斷說可能是亞硝酸鹽中毒了。隨後曹某跑去醫務室拿來約20粒維生素C,稱吃這個可以解毒。麗麗不敢多吃,只吃了6粒,但直到下午2時左右病情也沒好轉,隨後兩人來到醫院檢查。
在醫院急診室,曹某主動告訴醫生麗麗早上喝的水裏有亞硝酸鹽,是她放進去的。當醫院要求他們通知老師時,剛開始曹某認爲不要緊,服用維生素C就可以解毒,但醫生強調中毒情況相對嚴重,學生承擔不了這個責任,一定要叫老師來。在醫生強烈的要求下,她纔打電話給輔導員。
“我們趕到醫院後,馬上要求醫生全力搶救學生!”秦記洪說。在病房內,他注意到曹某當時很鎮定地陪在被害學生旁邊,交流時也很正常,也承認是自己放的亞硝酸鹽。但是警察到了之後,她就驚慌了,一直跟老師說,老師啊,有這麼嚴重嗎?然後哭哭啼啼地被帶上了警車。
檢方披露的信息顯示,曹某被公安機關帶去問話時表示,“我不是故意投毒的,我本來想用亞硝酸鹽沖水喝自殺,卻不小心把亞硝酸鹽灑進飲水機裏了。”
今年19歲的曹某在上高中時,就接觸過亞硝酸鹽,她通過網絡得知亞硝酸鹽可溶於水也是透明的,是一種劇毒物質。人誤食了亞硝酸鹽後,可以用維生素C或亞甲藍解毒。她曾誤食過,感覺頭很暈,呼吸困難,後來自己買來維生素C吃過就好了。這一次,她同樣以爲即使有人中毒,也可以通過維生素C解毒,沒想到卻釀成了大禍。
有毒物質爲何進入飲水機?
明知亞硝酸鹽是有毒物質,還投入舍友日常飲用的飲水機裏,曹某這樣做的動機是什麼呢?
檢方稱,曹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13日晚,她宿舍廁所的下水道堵了,當她想在陽臺上洗澡時,遭到了4名室友的嘲笑、諷刺,其中一人還用手機拍她。當時她很難受,便沒敢脫衣服洗澡,只洗了頭,擦了下身子。回到牀上時,她想起現在和過往的諸多不順,越想越難受,便有了自殺的念頭。
據曹某稱,2012年,她還在讀高中時,爲了製作沙漏,曾在老家附近的化學藥劑店買了瓶500克的亞硝酸鹽。2013年9月,她考上大學後,把這些亞硝酸鹽一起帶到學校來,想等有空時製作沙漏。產生自殺動機後,她首先想到了服用亞硝酸鹽的辦法。
爲了方便學生,廣西藝術學院在每個學生宿舍中都配備了桶裝飲水機。曹某供述稱,當晚,飲水機出現故障,當她把水桶擡下來倒水時,不小心把攥在左手的亞硝酸鹽灑落在飲水機上和地上。當她用瓶子喝了一小口溶有亞硝酸鹽的水後,感覺味道鹹鹹的,突然覺得爲小事這樣做不值得,就把剩下的水倒進宿舍水池裏,隨手把瓶子放在宿舍桌子上。由於害怕別人知道她想自殺,曹某沒有把可能受污染的飲水機中的水倒掉,或是提醒舍友不要飲用。
按照曹某的說法,她是無意將有毒物質灑落在飲水機中的。但這也成爲網民議論的焦點,網友“激流與回漩”質疑道,用過飲水機的人都知道,就其結構而言,除非是故意放進去,“一不小心掉進去”是不可能的。
2月17日,記者來到事發的宿舍樓,由於離學校開學還有1個星期,整個樓裏都空蕩蕩的。學院的工作人員介紹說,事件發生後,刑偵人員將這臺受污染的飲水機拿走取證了。這名工作人員還表示,每次換水時他們都要把飲水機檢查一遍,那臺飲水機被擡走時看上去是完整的,至於是否出現曹某所說的故障,要等警方的鑑定。
除了麗麗外,跟曹某同宿舍的小羽(化名)也喝了幾口飲水機裏的水,但感覺味道不對,便沒有多喝。廣西藝術學院副院長韋俊平介紹說,中毒事件發生後,學院非常重視,院領導專門開會研究做好學生的治療、安撫和教育工作,並及時跟上級部門通報了情況。兩名中毒學生在醫院治療後,又留院觀察了幾天,確保身體無恙才送回家。
廣西藝術學院一名學生告訴記者,當時,他們也在第一時間收到輔導員老師發來的通知,提醒說學校有學生飲用桶裝礦泉水後出現不良反應,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中,爲安全起見,請同學們暫時停止飲用桶裝水。
法律意識淡薄釀成悲劇
“從種種跡象看,這名學生原本就是想跟舍友開個玩笑,整整她們,以爲吃壞肚子了再吃幾顆維C就能當解藥,沒有意識到問題會這麼嚴重。”秦記洪說,事件發生後,他通過電話跟宿舍其他同學聯繫,大家反映平時也沒什麼大的矛盾,應該不至於會出現自殺或是故意毒害同學的事。
讓秦記洪印象很深的是,麗麗中毒後,在醫院急救時她並沒有責怪曹某,而且還在幫曹某說話。曹某也爲好友因她而中毒表示很內疚。但現在這起事件走到了司法程序,校方也感到很可惜,“再怎麼樣她也是我們的學生,我們肯定想挽救她。”秦記洪說。
秦記洪表示,學院在每名新生入學時都會進行專門的心理普查,沒有發現曹某有什麼問題。曹某的班主任也說她平時表現很積極,學習也蠻努力,發生這樣的事,更多的可能是由於她的法律意識淡薄。
在秦記洪看來,這雖然是廣西藝術學院建校以來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也是一起比較極端的個案,但學校還是應該從中汲取教訓,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據瞭解,廣西藝術學院在新生入校後的第一學期,就安排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平時也有輔導員老師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儘管學校做了大量工作,但真正要讓學生入腦入心,還需要持續地加強教育。
檢察機關認爲,儘管曹某辯稱是“一不小心掉進去的”,但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在明知亞硝酸鹽是毒害性危險物質、服用後可以致死的情況下,曹某發現手上的亞硝酸鹽只剩下少許了,且有可能灑入飲水機裏,但其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而繼續採取放任的態度,最終造成兩人中毒,因此,其主觀方面屬於間接故意。曹某往飲水機投放危險物質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其故意投放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具備取保候審條件。由此,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的決定。
2月17日,記者聯繫青秀區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人員稱公安機關目前對此案還在補充偵查階段,還有一到兩個月時間,纔會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