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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市質監局執法人員對武清的機動三輪車生產廠家進行了抽查。抽查中,對兩家無標準生產,不按標準組織生產,無3C認證生產的兩家企業,責令企業整改,並對其產品進行了封存。此外,工商對流通領域的222戶機動三輪車商戶停止了銷售,並對對2戶違法銷售“機動三輪車”商戶予以立案查處。
昨日,市質監局執法人員對武清的機動三輪車生產廠家抽查中,發現兩家企業對無標準生產,不按標準組織生產,無3C認證生產的兩家企業,責令企業整改,並對其產品進行了封存。質監相關負責人表示,電動三輪車屬於中國強制性認證產品認證(3C)目錄中的摩托車類產品,需要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之後方可生產、銷售。如果沒有3C認證,車輪、大燈等關鍵零件用了不合格產品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所以對未經認證的產品,擅自出廠、銷售,將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此外,質監執法人員表示,3月1日起,將對沒有得到3C認證的機動三輪車生產廠家,堅決取締,在申請中的除外。
自去年9月份以來,市工商局加大力度治理違法銷售“機動三輪車”。治理工作開始以來,工商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5935人次,對384戶“機動三輪車”銷售商戶進行了1944戶次的專項檢查,222戶商戶停止了銷售,其中在治理區域內有128戶停止了銷售,治理區域的治理比率達68.09%,外環線以內停止銷售52戶,外環線以內治理比率達98.11%;另外,對2戶違法銷售“機動三輪車”商戶予以立案查處。 (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