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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通過互聯網發佈虛假銷售信息,騙取網購者貨款3萬餘元。日前,二人均被西青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刑罰。
2013年3月至6月間,福建省男青年方某夥同田某在其位於廣東省潮州市的暫住處,通過互聯網以虛構的“舒麗雅服飾批發公司”、“藍莓服飾批發公司”等名義發佈虛假銷售信息,並以交納貨款和送貨保證金的名義騙取本市女子劉某等5人共計3.4萬餘元。後方某、田某將贓款全部揮霍。經被害人報案,方某與田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現二被告人已退繳全部贓款。
根據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悔罪表現,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萬元;判處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5萬元。 (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