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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晚,羅田縣委宣傳部通過荊楚網獨家公佈《幹部飲酒致死官方墊付64萬》事件調查情況與處理結果。羅田縣紀委建議依據程序免去酒宴舉辦者肖飛進縣政協委員資格;對當晚參與酒宴的黨員幹部在全縣給予通報批評;對參與飲酒的黨員幹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成縣城管執法局採取措施依法追回所墊付款項。
2月14日,荊楚網報道《網曝羅田縣黨政幹部斗酒致人死亡市縣兩級紀委介入調查(圖)》,引起社會輿論的高度關注。黃岡市紀委、羅田縣委高度重視,經市、縣兩級紀委介入調查覈實,作出了處理意見。20日晚,羅田縣委宣傳部公佈事件的調查情況與處理結果,原文如下:
關於網友反映“羅田縣黨政幹部斗酒致人死亡”有關情況的調查處理結果
針對2月11日荊楚網東湖社區帖文反映“羅田縣黨政幹部斗酒致人死亡”的輿情,黃岡市紀委、羅田縣委高度重視,經市、縣兩級紀委介入調查覈實,並作出了處理意見,現將情況回覆如下:
一、基本情況
肖飛進在2014年1月9日晚上私費爲自己生日舉辦了兩桌酒席;副縣級幹部肖學民(與肖飛進是叔侄關係)到場送了禮物祝賀後便迅速離開了,沒有參加酒席,更沒有一同飲酒;確有部分機關工作人員和河鋪鎮部分縣政協委員參加了酒席,其中河鋪鎮黨委委員、政協聯絡處主任張弓也參加了酒席,沒有飲酒;縣城管執法局出於社會治安穩定的需要,墊付豐勇死亡賠償等各種費用64.8萬元,並由死者家屬將追償權委託給縣城管執法局。縣城管執法局已向縣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相關責任人賠償,縣法院已經受理,正在審理之中。
二、處理結果
針對以上事實,經羅田縣紀委委員會專題研究,報縣委和上級紀委同意,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肖飛進作爲一名普通黨員、私營建築老闆,在晚上私費爲自己的生日擺了兩桌酒席,沒有利用職權大操大辦,未違反現行黨內法規禁止性規定。但鑑於肖飛進是縣政協委員、舉辦生日酒席的當事人,發生了豐勇飲酒後非正常死亡的事故,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縣紀委向縣政協委員會發出了《紀律檢查建議書》,建議依據程序免去肖飛進縣政協委員資格。
(二)爲使全縣黨員幹部引以爲戒,對當晚參與酒席的黨員幹部在全縣給予通報批評,對參與飲酒的黨員幹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三)責成縣城管執法局採取措施依法追回所墊付款項。
(四)建議縣委、縣政府出臺規定,嚴格規範全縣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升學宴、喬遷宴、生日宴等宴席。(羅田縣委辦、縣政府辦已於2月18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嚴格規範黨員幹部操辦宴席的暫行規定》。)
2014年2月20日
(記者餘寬宏、夏青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