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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劉蓮香。記者莫偉濃攝
建議涉及廢舊電器回收、電動車實名登記等
本報訊(記者申卉、盧文潔、王曉全、林靜)廢棄電子產品回收、電動車實名登記……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期間,多名基層人大代表都將目光鎖定最接地氣的民生問題上,並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建議:建電子垃圾回收體系
“我家去年有兩臺壞電視、好幾部舊手機,都不知道丟到哪裏,最後只能到街上找‘游擊隊’回收。”據市人大代表劉蓮香調研,廢棄電子產品的回收令不少廣州街坊感到“頭疼”。她據此建議,廣州應加快推進回收廢棄電子產品。
她認爲,要解決電子垃圾的問題,首先需要廣州市政府規劃廢棄電子產品的回收體系。她談到,兩年前電器“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時,市民購買家電時享受一定補貼,消費者都願意將廢舊家電交給正規的回收渠道。但如今政策結束後,廢舊家電的回收再次回到街邊“收買佬”的手中。
面對這樣的窘境,劉蓮香建議,首先應制定優惠政策,引進電子廢棄物資源回收行業龍頭企業。同時,規範廢品回收渠道,在居民社區建立有資格認證的回收站。此外,由於目前在電子廢棄品回收目錄的回收範圍比較狹窄,“四機一腦”仍然是主要的回收對象,對電子廢品回收目錄範圍的擴寬也十分必要。
建議:電動自行車應實名登記
電動車亂行現象多發,路人心慌慌。市人大代表樑海亮向這次市人代會提交了規範電動自行車使用的建議。
他在建議中引用數據說,2006年12月1日起,廣州市中心城區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但是非中心城區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在持續升高,給交通安全帶來了巨大的隱患。
“對電動自行車,政府不能簡單一禁了之。”樑海亮表示。什麼樣的電動車允許上路?他認爲應該有嚴格的准入制度。同時,電動自行車也應“實名登記”。對符合國家質量和安全標準的電動車,辦理註冊登記,核發電動車牌證,逐車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樑海亮還建議,對電動車亂行的查處也應加強,重點查處電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行駛、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違法載人、爭道搶行等交通違法行爲,強制報廢不合格電動車。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