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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對夫婦故意持假幣購買小商品,借此騙取賣方找零的真幣,後經群眾報警,二人一同落網。日前,西青區法院經審理,以持有、使用假幣罪分別對二人判處刑罰。
河南省男青年何某於2011年3月以1500元的價格,從一個自稱米某(另案處理)的人手中購買了100張面值為100元的假幣。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31日間,何某伙同其妻王某經預謀後,采取使用假幣購買小商品後獲取賣方真幣找零的方法,在本市西青區李七莊街等地使用其中66張面值為100元的假幣購買商品,共換取真幣4000餘元。2012年8月31日19時許,何某夫婦在西青區某村一小區附近使用假幣時被群眾發現並報警。民警當場將二人傳喚歸案,現場查獲100元面值的人民幣5張,後又在何某住處查獲100元面值的人民幣29張。經鑒定,查獲的34張面值為100元的紙幣均為假幣。
根據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以持有、使用假幣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