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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5日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復旦投毒案被告林森浩委託辯護律師已正式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訴。這意味着復旦投毒案很快將進入二審程序。
上海市二中院於2月18日對“復旦投毒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法院認爲,被告人林森浩爲泄憤採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殺人,致被害人黃洋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
判決書中寫道:“被告人林森浩因瑣事而採用投毒方法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林森浩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罪行,尚不足以從輕處罰。辯護人建議對林森浩從輕處罰的意見,亦不予採納。”
在一審的法庭審理中,林森浩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採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但對作案動機、目的和犯罪故意進行了辯解,稱這只是一個“愚人節的玩笑”。
2013年4月1日,復旦大學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飲用寢室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中毒症狀,後經醫院救治無效,於2013年4月16日去世。(記者黃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