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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7名二戰中國勞工及遺屬來到市一中院,遞交訴狀告日本企業。中國勞工訴賠案律師團律師康健說,此前中國勞工曾在河北、山東等地起訴日企,但訴狀交上去後沒了下文。記者從市一中院獲悉,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進行立案審查。
此案原告是二戰期間被強擄到日本原三井礦山和三菱礦業做苦役的中國受害勞工及遺屬,被告是日本焦炭工業株式會社(原三井礦山株式會社)和三菱綜合材料株式會社(原三菱礦業株式會社)。
康健介紹,37名原告都是北京人,目前只有現年93歲的牟漢章和88歲的張世傑是二戰中國勞工,其他人均為遺屬。張世傑老人昨天在家人和律師陪同下,親自到法院提交起訴書。牟漢章老人因行動不便未到現場。康健說,去年就已為這次訴訟做准備,此前一直與被告日企談判,但三菱公司近期在談判中回避責任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戰爭遺留問題有積極意義,在日本起訴能讓日本國民更多了解這段歷史情況,在中國起訴方便中國受害者。
原告提出三個訴求:一是要求被告日企在人民日報、北京日報、大眾日報、遼寧日報、大公報、朝日新聞等17家中日報刊上用中、日兩種文字刊登謝罪廣告;二是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國勞工賠償100萬元人民幣的標准向原告支付賠償金;三是支付全部訴訟費用。
據材料記載,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國勞工分169批被相關日本企業伙同日本政府,通過日本侵略軍用武力抓捕,采用強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業做苦役。被抓捕的中國勞工年齡最大的78歲,最小的11歲,30歲以下者居多,至日本投降後送還前共死亡6830名。
康健介紹,根據現有證據證明,遭受本案二被告強行擄掠、強迫勞動的中國勞工合計9415人,符合集團訴訟的條件,因人數眾多起訴時原告人數難以完全確定,請求法院立案後發布公告,以及時追加和登記共同訴訟人。
20多年來,中國勞工在日本多次通過法律途徑向日本政府和企業尋求賠償未果。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在終審判決中確認日企的加害事實,但以中國人已放棄索賠請求權為由,不當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內的相關日本企業的法律責任。
據媒體報道,2013年7月韓國釜山高等法院和首爾高等法院分別作出韓國二戰勞工對日索賠訴訟的勝訴判決。康健指出,這對中國二戰勞工對日索賠案很有啟發,因為在韓國政府已經與日本簽署協議、明確放棄個人賠償權的情況下,韓國法院判定政府代表國民放棄賠償權違憲,判韓國勞工勝訴,而中國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沒說代表中國人民放棄賠償權,這值得我國司法界認真探討。
□中國政府
昨天,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華春瑩表示,強征和奴役勞工是日本軍國主義對外侵略和殖民統治期間犯下的嚴重罪行,也是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決的重大歷史遺留問題,敦促日方本著對歷史負責任的態度,認真對待並妥善解決有關問題。相信中國有關法院會依法處理有關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