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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健全本市社會保障制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
此次調整范圍對象是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並享受基本養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調整標准是:基礎養老金標准由每月200元調整為220元。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由每月70元調整為80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由每月80元調整為9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由每月90元調整為100元。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所需資金,按照原資金渠道籌集並發放。此次調整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