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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正式取消“一孩”生育審批,省內戶籍人口登記結婚後計劃生育第一個孩子的,不用再辦理生育服務證。
湖北省衛生計生委昨日正式發文,要求各地衛生計生部門變行政審批爲主動發放,對生育“一孩”的,衛生計生部門應在羣衆生育前主動發放生育服務證,並提供計劃生育相關服務。
同時,簡化規範“二孩”生育服務證辦理,全面推行羣衆一次性申請、鄉鎮網上審覈、市縣限期審批辦結的辦證方法。鄉鎮(街道辦事處)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提出審覈意見,並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自收到材料20日內辦理完畢。
生育服務證俗稱準生證。上世紀80年代初,湖北各地陸續推行,生育子女均須領取準生證。(記者黎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