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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紐約今日新聞》報道,紐約布魯克林區37歲女子米勒被藥店巨頭公司DR的卡車撞成重傷5年後獲賠2200萬美元,這也是紐約州歷史上最多的一次個人賠償款。
2008年,37歲的米勒在中城過馬路時被卡車撞倒,造成大面積腦損傷和失明,甚至失去語言能力。米勒的律師託根向法庭要求藥店巨頭DR公司賠償1億美元,律師託根稱,根據以往的歷史,提出這樣的訴訟賠償是十分合理的。該公司這些年來一直推卸責任,這讓米勒的日子十分難熬。”律師託根補充說。
據悉,米勒是一名動物保護協會的獸醫,來自以色列。事發時,她在48街9大道附近過馬路,那天是米勒的32歲生日。不幸的是,米勒被卡車掛倒,受到重傷。
米勒的律師稱,目擊證人和法醫檢驗都表示米勒當時是在人行橫道上被卡車撞倒,米勒也並未像DR公司說的那樣‘在冰上滑倒’。“DR公司完全編造了一個故事,他們說米勒是自己滑倒才被DR公司卡車的後輪碾到,這完全不是事實。”律師表示。
事發五年後,米勒纔得到這筆賠償金。受害人米勒的父親說,感謝上帝和美國法庭,也感謝律師,才讓DR公司沒能逃脫責任。“駕駛卡車的司機碾過我女兒後,竟然是先給他老闆打電話,而不是撥打911。”米勒的父親氣憤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