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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怎麼安排,永遠都有不同的意見!3日,曾經參與假日調整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表示,他在今年兩會的議案中,提出了法定節假日應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形式加以確定,不要年年變。
調休應以法律形式實施
在2007年的假日製度改革中,蔡繼明是改革推動者之一,但其言論曾遭到不少網友誤解。所以,今年蔡繼明沒有對哪個節日該不該放假表達看法,他表示想淡化“蔡假”的色彩,並從宏觀的角度爲假日改革建言:把國家的法定假日上升到國家法律的形式來實施。
“實際上,法定節假日怎麼確定和放多少天假,既關係到國民經濟的承載能力,又涉及各個行業的利益,很難形成人人都滿意的安排。”蔡繼明認爲,只有把法定節假日及其放假天數的權限交給廣泛代表民意同時又具有最高立法權力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能更妥善、更公平、更具有公信力地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少數人的偏好與多數人的意願的矛盾。
蔡繼明說,全國節假日的確定和調整涉及社會各層面,因爲沒有全國人大的授權,國務院無權決定全國行政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部門的節假日。“無論從應當依法治國、依法行政角度,還是社會影響和社會效果角度,全國的節假日都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規定以立法形式來確定。至於由全國人大或由其常委會來立法確定,由全國人大會議決定。”
建議制定節假日法
此外,蔡繼明還提出,類似於國慶節、元旦、教師節、勞動節、婦女節等這些紀念日和節假日,形成於不同時期,由不同級別和不同性質的機構決定,並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修訂也過於頻繁。爲此,他建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大常委會統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假日法》,該法實施後,國務院現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立即廢止。
爲什麼要上升到全國人大的高度?蔡繼明認爲,只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的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纔可以避免法定節假日調整的隨意性,可以避免把少數人的意願強加給多數人,從而提高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權威性和穩定性。“由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假日法》一旦確定,就不要年年變動,可以嵌入每年的日曆,全國假日辦也無須每年擬定全年放假安排並由國務院下達放假通知了。”
“假日辦”將消失?
這是否意味着可以取消假日辦?對此,蔡繼明此前接受採訪表示,假日辦並不是一個立法機構,實際上是國務院關於旅遊的一個協調機構。它每年公佈的方案不是假日製度,只是根據國家制定的假日製度具體地安排如何放假,假日辦的職能“說白了就是怎麼調休”。
據他介紹,目前的法定節假日調休是由國務院制定的,從1949年開始到現在一共修改了三次,所有這些修改都跟假日辦沒有關係。所以說,媒體和公衆對某個放假方案不滿意就罵假日辦,也是對假日辦的一種誤解。蔡繼明表示,最終假日方案是以國務院辦公廳的名義認可,然後每年年底發佈來年放假辦法,所以這種假日製度無論是由國務院,還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其實都跟假日辦沒有直接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