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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10時30分,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二場記者會,政協委員卞晉平、劉佳義、賴明、李東東圍繞“政協委員談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學習時報記者]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您怎麼看待這一要求?人民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建設進程中有哪些鮮明的特色?謝謝。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卞晉平]三中全會對於協商民主,我注意到三個關鍵詞。一是剛纔你提到的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二是要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三是要求構建程序合理的協商民主體系。對於這三個關鍵詞和整個部署的理解,我這樣看。第一,三中全會以後,我們的協商民主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爲什麼這麼說?除了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中國夢”大的時代背景之外,就我們自己從協商民主的角度來看,協商渠道進一步拓寬了。過去民主協商主要是執政黨、參政黨和黨外各界之間的協商和通過人民政協渠道進行的政治協商。現在三中全會提出的協商渠道,包括了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這樣協商的渠道、覆蓋面就寬得多了。協商的形式將更加多樣化,包括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協商的內容也擴大了,過去主要是重大決策前的協商,三中全會又提出進一步對除了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外,還就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開展協商。千千萬萬的人民羣衆關注着千千萬萬個切身利益,協商要更加靠近我們的百姓生活。我們的協商民主將進一步延伸到基層,不再只是少數上層人士間的協商、委員之間的協商,基層事務中將更多采用協商民主的形式,而且我們這個協商民主要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要建成一個完整的民主體系。
[卞晉平]至於說政協在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方面,剛纔你提到這個問題,應該講十八大以後,一直到三中全會、到現在,全國政協圍繞推進協商民主做了大量貫徹落實工作。俞正聲主席專門作了報告,講的很全面很透徹,我們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改進了許多方面的工作,加大了協商的力度和協商的密度。許多具體工作、具體形式俞正聲主席報告都涉及了,這裏不再重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