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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15時許,在宜賓市屏山縣,26歲綿陽打工青年李某,收了包工頭常某500元錢後,爬到30米高的塔吊上『尋死』,引附近居民關注。
辦案李警官介紹,李某的舉動不像尋死,反而地面的包工頭常某異常激動,多次替李某『提要求』,要工地總負責人分擔虧損的2萬元。常某稱『拿不到錢,李某就不要下來了』。隨後,常某因多次起哄被民警帶走調查,在民警以及李某妻子勸說下,堅持了4個小時的李某從塔吊上下來。目前,包工頭常某因唆使李某乾擾社會秩序被拘留,李某被處以200元罰款。
『拿不到錢,就不要下來了』
3月5日下午3時許,宜賓市屏山縣屏山鎮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稱有工人爬上了屏山鎮石盤村施工工地塔吊,要求救援。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到達工地後,看到一臺30多米高的起重塔吊機上站了一名男子。
據了解,26歲綿陽打工者李某,爬上了塔吊准備『尋死』,附近圍觀的居民越來越多。李某的包工頭常某趁機在塔吊下替李某『提要求』。包工頭常某稱『拿不到錢,你就不要下來了』。
辦案民警李警官說,『在現場就感覺不對,李某根本沒有「尋死」的神情。反而在地面的包工頭常某倒是很激動,多次提出賠錢。』擔心李某安全,於是民警將常某帶到派出所調查,隨後安排有經驗的民警和消防官兵,一起向李某做思想工作,李某的妻子隨後也到現場,勸說李某。
尋死『演出』只為掙500元
被帶到派出所後,常某說:『承包工程虧損了,想找工地總負責人分擔損失的2萬元,就給500元錢叫李某爬上塔吊去「表演」,借此乾擾施工以達到讓總負責人分擔損失的目的。事先是和李某說好,沒有接到自己的通知不能下來,下來了不給錢。』
警方通過常某找到了李某的電話,現場民警通過電話告知李某,已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要承擔相應後果。由於塔吊離地高,氣溫低,被凍得發抖的李某情緒逐漸穩定,並主動返回地面。
派出所民警對李某的過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由於李某的行為阻礙施工4個小時,公安機關對李某做出了罰款200元的決定,常某因教唆他人乾擾社會秩序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