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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犯罪團伙把罪惡之手伸向在路口等紅燈的女司機,頻施搶奪。團伙中一名被告人落網後,經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搶奪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
被告人陳某某系吸毒人員,爲籌集毒資與孫某某、劉某某(另案處理)預謀幾人相互配合,一人吸引在路口等紅燈的女司機的注意力,其他人伺機搶奪車內財物。2013年7月25日10時,被告人陳某某夥同孫某某、劉某某在本市河西區某裝飾城門前,由劉某某上前敲擊在此駕車等候紅燈的女司機張某的側車窗玻璃,並用手指向張某後排輪胎,張某誤以爲輪胎被扎從車內探頭查看時,被告人陳某某趁機拉開張某的副駕駛側車門,將副駕駛座位上的挎包(內有現金人民幣400餘元、蘋果平板電腦一臺)搶走,三人迅速逃離現場,將贓物變賣揮霍。之後三人又以同樣手段作案兩起,搶得手機、現金等物共計人民幣7000餘元。2013年11月,被告人陳某某被抓獲。
近日經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陳某某無視國家法紀,多次搶奪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7000餘元,其行爲已構成搶奪罪,依法應予懲處。依照《刑法》之規定,以搶奪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
檢察官提醒廣大司機:應妥善保管好車內財物,養成隨時鎖好車門的習慣,等候紅燈時遇陌生人勿輕易打開車窗,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記者王赫巖通訊員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