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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3·15的臨近,消費維權的話題愈加受到各方關注。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公佈2014年消費維權年主題以及2013年“十大消費事件”之後,新《消法》的施行即成爲最大的期待。對此,中消協副祕書長劉敏近日做客新華網時表示,新《消法》將在3月15日正式實施,這是送給全國消費者的一份節日禮物。
劉敏在訪談中提到,今年的“3·15”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日子,中消協也將迎來30週歲的生日。“我國《消法》在頒佈20年後,經過首次大修,將於今年的3月15日正式施行。”
劉敏稱,新的《消法》提出了新的消費理念,重新樹立了一種消費機制,賦予了消費者更多的權利,同時也對經營者增加了一些責任和要求,加大了執法力度,提高了懲罰性賠償。
“新《消法》第2條明確規定,要營造一個文明、科學、節約、綠色環保的消費理念和消費環境。”“對消費者權利賦予很多新的內容,這是我們今年所提出來的‘新消法新權益’的一個核心。”
劉敏介紹,在消費者新的權利中,除了原來耳熟能詳的,包括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還專門增加了“個人信息的保護權”。同時,新的“三包”規定、新的網購規定、公益訴訟舉證責任倒置等等,都給消費者增加了很多的權利。
對於經營者將承擔更多的責任,劉敏表示,任何一個行業,任何一家企業,都應該把消費者的感受、消費者的滿意度以及消費者的需求作爲自己發展的方向。“以消費者爲核心,更好地樹立起消費維權的理念,解決消費者的問題,那麼消費者也會反過來解決好經營者的問題。”
他希望經營者與消費者通過進一步的溝通,更好地從維權的角度調整自己的經營理念,改變自己的一些經營規則,“這樣才能更好地發展好自己的經營和事業。”
談到“北京市工商局清除餐飲業六大霸王條款”時,劉敏稱,這是中消協公佈的2013年十大消費事件之一,雖然“這件事引起了大的爭議,說明社會上對這件事的看法是不一致的”,但是,“從消協對社會上包括對消費者的日常調查、社會調查反饋結果來看,北京市工商局講的六條,包括開瓶費、包間費等條款,實際上是近年來消費者一直十分關注的一種情況。”
他補充說,行業協會或行業組織在保護行業自身利益的同時,要真正把消費維權放在覈心的地位上。“只有做好了消費維權,你才能夠真正代表好那個行業,也真正能夠使這個行業更加健康地發展。”
至於消協組織,劉敏解釋道,新《消法》進一步賦予了消費者保護組織更多的權利,包括公民訴訟、施行強制性規定等必須要徵求消協的意見等。他強調說,從這些方面講,消協將更好地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
此外,劉敏也坦言,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費者曾遇到了一些消費維權難的事情。他總結原因主要有五個方面:第一,法律不夠完善。如個人信息保護,在新《消法》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消費者無從依法維權。再如網購等一些新興領域,原來的《消法》也存在一些空白。第二,在舉證方面消費者缺乏一些專業知識,同時不太清楚求償的渠道。第三,消費者認爲損失金額小,主觀上放棄維權。第四,一些執法機關和社會組織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當中存在工作上的缺失。第五,異地消費等一些客觀條件所致。
爲此,劉敏提醒廣大消費者,維權有五種方式:第一,可以跟經營者直接協商,雙方經過協商以後達成一致意見;第二,可以找消協等社會組織協助調解;第三,向行政機關舉報;第四,請仲裁機構予以裁定,特別是雙方具有合同約定的情況;第五,通過法律訴訟,通過打民事官司等進行自己的主張,獲得應有的賠償。
“依法維權,依法主張。”劉敏表示,新《消法》在3月15號施行以後,消費者維權難的情況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