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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日報北京電(首席記者張莎記者楊帆張珺)長期以來,農村財產受集體產權限制,處於“沉睡”狀態,貸款難一直制約着農村發展。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建忠對加快推進農村產權抵押融資,讓農村產權成爲“一池活水”提出建議。
5年累放“三權”抵押貸款319億元重慶等地已開展實踐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後,中央對深化農村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在政策上對加快推進農村產權抵押融資予以明確,這對於解決農村貸款難,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劉建忠介紹,近年來,重慶、吉林等一些地方積極探索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土地收益權等農村產權抵押融資,取得了較好效果。比如重慶從2009年起,以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三權”抵押融資爲突破口,在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方面進行嘗試,到2013年末,累放“三權”抵押貸款319億元,餘額達217億元,不良率僅爲0.05%。
“重慶的實踐證明:開展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有效解決了農民、特別是農村種養大戶和個體工商戶融資擔保難題,豐富了農村融資渠道,助推了城鄉統籌發展,帶動了農民創業增收。”
推進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須從立法、配套、政策上保障
從實踐來看,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還面臨法律法規有待完善、配套機制欠缺和權益保障難等問題,制約了全面推廣。劉建忠認爲,加快推進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須從多方面進行保障。
建議修改完善《擔保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在健全配套機制方面,他建議應加快農村產權確權頒證及登記變更工作,發展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立完善確權頒證、抵押登記、價值評估、交易流轉、資產處置等配套體系,在財政、稅收、貼息、保費補貼、擔保費補助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降低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和資金成本,讓金融機構由“畏貸”轉變爲“願貸”。同時,建立聯動機制,辦理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的相關機構,要儘可能降低評估、擔保、抵押登記等費用,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目前,重慶建立了專項風險補償機制,對金融機構的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損失,由財政給予35%的補償,其中市級承擔20%、區縣(自治縣)承擔15%。”劉建忠補充說。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家層面應出臺保障金融機構和農民權益的指導意見,明確風險防控、損失補償、農業保險等措施,形成“市場爲主、企業履責、政府託底”的“三位一體”保障機制,切實保護農民特別是失地農民的權益。
(來源: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