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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每到一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總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被曝光,擺在陽光下。雖然房地產市場已經是經營成熟的行業,但各種消費糾紛也屢見不鮮。買房是普通百姓人生中的大事,動輒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房子讓他們在購買時慎之又慎,但房地產市場存在的諸多問題仍讓他們傷透了腦筋。被維權搞得焦頭爛額的購房者們不禁牢騷滿腹:“規範經營去哪了,樓市維權幾時休?”
誠信問題“房不勝防”
房產糾紛集中度高
去年,本市房地產市場成交量再創新高,而年底也有多個社區交房入住。如此火熱的樓市,也難掩房地產市場的沉痾宿疾——房產糾紛投訴紛至沓來,誠信問題“房不勝防”。
記者從一些專業房產律師那裏瞭解到,房地產類糾紛發生最多的是在新房的購買和入住過程中,其中有關建築質量問題和開發商承諾不兌現的糾紛最多,其次體現在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物業管理服務類的糾紛同樣佔到了一定比例,並且延期交房和延期辦證糾紛的發生率也居前列。
行業監管“三管齊下”
買賣雙方呼籲權利均等
某品牌開發商天津公司負責人認爲,從整個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的角度來看,開發商本身首先要有自律的意識。如果自己的質量做不好,就會成爲輿論焦點或者是受大家批判的典型,網絡十分發達的今日,消息傳播快且廣,影響力巨大。此外,自律的同時需要整個社會輿論、法律與制度層面三管齊下進行監管。
專家指出,另一個現狀是,開發商在整個買賣交易過程中處於強勢地位,買賣雙方權利不平衡或許是導致出現這麼多問題的主要原因。從項目開發開始,開發商相對於建設單位是強勢方,在銷售環節針對小業主來講同樣是強勢方,甚至一旦發生問題之後,對業主維權來講也是強勢方,如果法律環節能夠對業主地位有所保障,雙方權利均等,那麼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也會更多地依照原則,也會更多地保障相對方的權益。
品牌不是“救命稻草”
購房者需做足功課
衆多購房者對品牌開發商趨之若鶩,業內提醒購房者不要盲目選擇,要在買房這件事上做足功課,品牌開發商也不是“救命稻草”。買房還是要多借助外力。一是在買房子的時候,不懂的可以找搞建築或者是施工的朋友跟你一起去看房,聽取別人的意見;二是跟開發商、房地產業內朋友多交流了解一些公司背景,這樣做讓購房者心裏更踏實。三是買現房的方式比較好,可以看到房產實際狀況是怎樣的,不可預判性相對小一點。(王成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