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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本市近日制定實施《關於加強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對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環境監管,杜絕垃圾處理設施冒黑煙、排放異味的現象發生,助力美麗天津建設。
本市已經根據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生活垃圾轉運站等垃圾處理設施的不同分類,制定了相應的檢查頻率和內容。據介紹,焚燒垃圾產生的飛灰屬危險廢物,所在區縣環保部門和市環保局將已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按照飛灰產生量納入國控、市控、區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名單,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對於市民信訪舉報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污染問題,市環保局或所在區縣環保部門必須到現場進行檢查、核實,市環境監測中心或區縣環保局監測部門配合進行執法監測。對於監測超標及發生污染環境行為的垃圾處理單位,由環境監察部門依法查處,並對其整改情況開展環保後督查。
截至目前,本市共有包括潘樓垃圾中轉站、徐莊垃圾中轉站等在內的18個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對於在建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通過驗收投產後納入環保日常監管、監測范圍。(記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