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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謀財,於一年之間搶劫作案三次、詐騙五次、盜竊一次,另強姦作案一次。日前,這名膽大妄爲之徒被北辰區法院依法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9年6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2011年10月28日3時,山東省男青年曹某夥同他人在本市北辰區一家鐵藝店內,採取暴力、威脅的方法,當場劫取店主孫某手機一部及現金500餘元。2012年6月,曹某見風聲已過,遂又於當月17日駕車到北辰區某村,將村民王某騙至汽車內,對其進行毆打恐嚇,當場劫取王某現金4220元及黃金耳環一對,並將王某強姦。同年8月4日晚,曹某夥同他人經預謀後租乘出租車,行駛至北辰區某村時,採取暴力威脅方法,將該車司機安某的手機及現金400餘元劫走。2012年8月31日至同年9月19日間,曹某5次以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借用汽車手段,騙得“夏利”、“吉利”等轎車5輛及車內現金、手機等財物。2012年9月21日,曹某又竄至河北省一家歌廳門前竊取“捷達”轎車一輛。同年10月18日,曹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