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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網民發帖稱義烏市體育局局長樓良四交通肇事,撞傷一名出租車司機,事後不道歉不賠償,並懷疑其公車私用。
舉報人叫方彬,是義烏一名出租車司機。據他稱,2月19日0:20左右,在義烏機場等待客人時被一輛轉彎的轎車撞傷,可當時肇事者並沒有報警,而是安排一名同行者開着自己的出租車,把他帶到一家醫院檢查。
在醫院裏,肇事方主動告訴方彬,自己是義烏市體育局局長樓良四。
據方彬稱,當時家屬曾要求報警,但樓良四堅持拒絕。樓良四還留下名片,承諾會承擔賠償義務。方彬表示,當時出於信任沒有報警。方彬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樓良四墊付800元醫療費用,留下1600元后,讓其靜養,並承諾過幾天去看望他。
但雙方對於隨後的事情進展,有着完全不同的敘述。
方彬稱,2月25日清晨,因爲受傷部位疼痛難忍,再次到醫院檢查,確定脊柱三根橫突骨骨折。就在當天中午,他接到樓良四電話,說已經報警,並讓他去交警大隊做筆錄。
樓良四稱,2月24日,方彬曾來電諮詢補充報警事宜,這提醒了他。次日,樓良四向保險公司瞭解保險事宜,並向交警瞭解補充報案是否可以後,在義烏市交警大隊給方彬打電話,方彬同意報警。
在賠償方面,樓良四表示,既然已經報警,就要走保險賠償的程序。等方彬康復後,做了傷殘鑑定後再進行理賠。方彬認爲,保險公司賠償外還有個人賠償的部分,他希望樓良四先支付個人賠償部分,遭到樓良四拒絕。方彬還稱,其間有人曾來自己家裏調解,方彬提出了賠償8萬元的私了方案,此後再無迴音。樓良四否認曾請人去方彬家作過調解。
2月26日,樓良四去方彬住處探望,在樓下打電話給方彬。方彬稱自己不滿於樓良四出爾反爾和不願賠償的態度,拒絕了他的看望。
方彬表示,2月24日自己並沒有給樓良四打過電話,樓良四在2月25日補充報警前,也沒有諮詢過他的意思。樓良四則堅稱事情非常清楚,“他要求報警我才報的警”。方彬稱最簡單的辦法是查通訊記錄,“看誰在撒謊”。
就方彬所說公車私用這一點,3月10日義烏市紀委作出了調查通報。
通報稱,樓良四違規停放公車,並私駕公車造成交通事故,違反了公車使用管理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樓良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義烏市紀委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紀委層面的調查已經告一段落,牽涉到樓個人交通事故問題由交警部門負責認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