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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得知由於天氣原因所乘坐的航班延誤3個小時後,乘客劉某走到登機口前詢問購買的返程票是否可退票,當被告知無法退票時,劉某頓時怒火沖天將櫃檯上液晶顯示器、鍵盤等設備砸壞。由於一時衝動,劉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3月27日,10:10左右,機場航站樓31號登機口處,原定於7:50由天津前往上海的HU7205次航班,由於上海天氣的原因延誤了3個小時左右,其中部分旅客情緒激動,與機場工作人員發生糾紛。機場公安分局航站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維持秩序。10:20左右,航空公司工作人員爲旅客送來餐食,並告知旅客航班將於30分鐘內到港,同時登機口工作人員開始做接機準備,旅客們也陸續安靜下來等待登機。
其間旅客劉某的女兒諮詢櫃檯工作人員,她與父親購買的由上海返回天津的機票能否退票。工作人員查詢發現,父女倆購買的返程機票是屬於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在所屬櫃檯無法退票。當聽女兒告知這個消息後,劉某頓時怒火沖天,跑到櫃檯將電腦顯示器抱起來砸在地上,並使勁跺了一腳,見有民警前來勸阻,其再次向摔在地上的顯示器進行踩踏,並隨後將電腦鍵盤砸壞,導致準備登機的旅客乘機信息和服務設備完全損壞。
隨後,民警將劉某帶走處理。經過初步瞭解,劉某可能是購買了當天往返機票,由於前往上海的航班已經晚點,返回的航班可能也趕不上了,於是比較着急。不過,在劉某大鬧登機口20分鐘後,晚點的航班到達,其他旅客陸續登機。在民警的教育下,其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對其故意損壞財物的行爲供認不諱。機場公安分局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機場公安機關提示廣大旅客,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身權益,切忌因一時衝動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以免耽誤自身出行。記者王曾通訊員劉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