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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昨天下午,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嚴重刑事犯罪分子蘭志智、魏洪強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1歲的本市寧河縣男青年蘭志智,曾多次到被害人蘭某某(男,30歲)在家中經營的電子游戲廳用賭博機賭博。2012年6月30日下午,蘭志智在蘭某某家游戲廳用賭博機賭博輸錢後,產生殺害蘭某某搶劫之念。當日21時許,蘭志智攜帶折疊刀來到蘭某某家假裝玩游戲,趁蘭某某不備,持刀朝蘭某某頸部捅刺。蘭某某受傷後欲逃入院內洗漱間,蘭志智追上繼續朝蘭某某頸、胸等部位捅刺數刀,致蘭某某死亡。蘭某某之妻王某某聞聲到院內察看,蘭志智又持刀朝王某某頭、頸、胸等部位捅刺數刀,致王某某當場死亡。蘭志智回到房內,發現蘭某某之子(3歲)站在客廳內目睹了其行凶過程,即持刀朝蘭某某之子頸、胸等部位捅刺數刀,致其經搶救無效死亡。蘭志智到臥室翻找財物時,看見蘭某某之女(7歲)躺在床上睡覺,又持刀朝她頸、胸、腹捅刺數刀,致其受輕傷。蘭志智劫得現金1000餘元後逃離現場。
本市中年男子魏洪強與妻子李某某(歿年35歲)、兒子(歿年7歲)共同租房居住。2011年3月,魏洪強以為其父母購買房屋為名向朋友借款30餘萬元,後將上述款項用於賭博揮霍。2012年3月間,魏洪強又將其在某公司工作期間收取的5.8萬餘元房屋租金用於賭博,揮霍殆盡。魏洪強因無力償還上述款項,感覺生活無望,產生輕生之念,決定殺死妻兒後自殺。同年4月28日13時許,魏洪強在家中趁妻外出之機,用雙手掐死了兒子。14時許,妻子回家,魏洪強趁她不備,持榔頭猛擊妻的頭部數下,後又用挎包背帶勒其頸部致其死亡。而後,魏洪強在家中持刀將自己手腕、大腿內側等割破,用錘子打擊自己頭部,因被人發現而自殺未成。(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戴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