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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吳有水迴應廣東衛計委敗訴:不作爲要承擔敗訴風險
中新社廣州4月1日電(陳啓任)“政府部門的任何行爲,都要有法律依據,如果政府部門不作爲將承擔被起訴後敗訴的法律風險。”在收到訴廣東省衛計委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一案的判決書後,4月1日浙江律師吳有水在杭州辦公室裏接受中新社記者電話採訪時做出上述表示。
2013年7月11日,浙江律師吳有水向廣東省衛計委(原廣東省計生委)申請公開2012年度廣東社會撫養費徵收及使用情況。廣東省衛計委7月31日以《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答覆,拒絕公開相關信息。吳有水隨後將廣東省衛計委告上法庭,請求判令對方公開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總額、預算情況、實際開支情況以及社會撫養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報告。
3月27日,廣州中院對吳有水訴廣東省衛計委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責令被告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原告吳有水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重新作出處理。
政府部門在當地輸掉被廣泛關注的官司,在中國內地並不多見。
早在案件未作出判決時,2013年12月4日,廣東省衛計委就向媒體公佈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情況:2012年徵收總額14.56億元人民幣。吳有水稱,從公佈的信息上看,社會撫養費的使用上存在不合理之處,14.56億元裏有95%用到縣、鄉兩級政府的工資獎金和辦公經費。
社會撫養費俗稱超生、計劃外罰款,是指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據媒體報道,中國知名導演張藝謀日前也因超生,繳納了多達748萬元的社會撫養費和罰款。
2013年7月11日,浙江律師吳有水向全國31個省級計生委、財政廳(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引發社會對社會撫養費的強烈關注和熱議。全國各地隨後陸續公開了相關信息,廣東衛計委該次敗訴,是這一“社會撫養費公開事件”的最新進展。
吳有水錶示,自己長期以來都關注社會撫養費的徵收,部分地區政府在徵收過程中沒有按照法律去辦。
“我代理過許多社會撫養費案子,很多處罰行爲都沒有法律依據,應當有人出面來幫助民衆。”吳有水對記者說。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