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鄉鎮、社區工作人員中將有一批志願者,他們將配合檢察機關,圍繞本單位可能發生職務犯罪隱患的環節開展調查研究,協助本單位梳理排查廉政風險,利用專業知識,爲檢察機關提供專業諮詢。3月31日,省檢察院決定在全省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
據悉,志願者主要從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鄉鎮、社區工作人員,社會中介機構工作人員三類人羣中選聘。要求志願者政治堅定,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預防志願者相關制度規定;熱愛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自願爲預防工作提供無償服務;在本單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較高威信;具備相關知識和履職能力。
“政法、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人員,熟悉工程建設知識、法律專業知識的專家學者等要佔有一定比例。”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相關負責人說。
志願者應當在志願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單位本部門實際,開展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預防公益宣傳、預防諮詢、預防調查、案件分析、廉政風險預警防控、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提供專業技術諮詢和理論支持等工作。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建新介紹,對錶現突出的預防志願者,由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領導小組做出評價,建議所在單位在選拔使用和評先樹優時作爲重要的參考依據。而對一年內無故未參加預防志願服務活動、違規違紀受到處理或在預防志願服務活動中藉機謀取私利的,將及時予以解聘。
“預防志願者不是檢察機關的‘眼線’、‘耳目’。”李建新說,而是在檢察機關的指導下,協助所在單位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力量。(記者馬雲雲實習生李雨齊)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