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於凌晨時分搭乘出租車,持刀威脅司機劫財,後於當日落網。鑒於該男子認罪態度較好,日前,西青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2013年11月14日凌晨1時許,山東省男青年南某在本市西青區大寺鎮某小區附近,搭乘被害人李某駕駛的黑出租車稱去東麗區找人。當車行駛至東麗區七號橋附近時,南某掏出事先准備的水果刀劃破被害人李某的額頭並搶劫其現金300元。後經被害人報警,當晚,南某即在西青開發區微七路與蘆北路交口處被抓獲歸案。現涉案贓款已全部發還被害人。(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