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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
按照法律規則和程序辦事,儘管有時看似慢一些,但有利於形成共識、避免失誤,減少矛盾糾紛和不穩定隱患,爲改革發展提供製度保障,爲創業創新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
什麼是法治政府?我的理解,有五個基本要求:行政機構依法設立、行政權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序依法確定、行政行爲依法作出、行政責任依法承擔。目的就是讓一切行政行爲在法律的規範和制約下進行,保證行政權力的運用符合法治精神,防止行政權力盲目擴張和濫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法治中國和法治浙江建設的必然要求。
當前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的關係,管好、用好政府這隻“有形之手”,放活市場這隻“無形之手”,完善社會這隻“自治之手”。實踐證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政府改革轉型,無論是限權、放權,還是用權、制權,公信力和執行力都能夠得到保證,也容易被各方利益主體所認同和接受。有同志認爲,搞法治、搞依法行政會拖改革後腿,影響發展效率,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真正拖後腿、留後遺症、影響長遠發展的,都是沒有依法辦事,決策辦事只拍腦袋、拍胸脯,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撐。
法治是種軟實力,法治環境是最重要的軟環境。按照法律規則和程序辦事,儘管有時看似慢一些,但有利於形成共識,避免失誤,減少矛盾糾紛和不穩定隱患,爲改革發展提供製度保障,爲創業創新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投資商最擔心的是什麼?一個是投資是否安全,合法權益是否得到長久保障,不能今天進去了、明天就來個“關門打狗”;一個是競爭是否公平,能不能真正做到非禁即入,不能今天進去了、明天又被逼出來了;還有一個是信用好不好,特別是政府是否守信,契約精神是否得到充分尊重。改革開放35年來,浙江最值得總結的一條經驗是,浙江人把自身變成了資源,而且是最可貴的資源。下一步,要努力使浙江的發展環境特別是法治環境更優,讓老百姓創業創新更加自由、更加安全,成爲浙江發展的重要資源和競爭力。
要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真正解決重微觀輕宏觀、重審批輕監管、重管理輕服務等問題,改變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係中存在的越位、錯位、缺位等現象。
現在有的部門表面上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大大減少,實際上把相當部分的行政權力轉化爲可以直接與行政相對人發生關係的指導、監督、檢查等行政權力,這就好比把這些權力放在籠子裏,但籠子的鑰匙又在自己手中,想用的時候可以隨時拿出來。今後,這種“走偏門”行不通了,“灰色地帶”不存在了。浙江將建立行政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行政權力納入法治化軌道。經過去年的清理,省級層面的行政許可已從706項減少到424項,削減的事項從權力清單中砍掉了,但審批制度的改革絕不是簡單地減少了多少審批事項,關鍵是轉變政府職能,該放的放、該減的減,該管的要管好,真正做到依法審批、依法行政。
——浙江省省長李強在全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電視電話會議上說
本報記者江南整理
《人民日報》( 2014年04月03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