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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長薄連根,因涉嫌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檢察機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薄連根案由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立案偵查,由包頭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擇日將開庭審理。
檢方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連根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897.4031萬元、美元9萬元、歐元0.5萬元。
與薄連根一同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還有6人。他們分別是內蒙古五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內蒙古保全農產品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內蒙古紫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內蒙古凱蒙五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監事陳茂勇,內蒙古保全農產品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娜,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賽罕分局副局長閆雪松,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工作人員劉東昇,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工作人員王麗瓊,呼和浩特市土地前期成本審覈小組工作人員馬剛。
薄連根曾任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常委、副書記、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長。2013年6月7日,因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進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