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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4月8日,北辰區青光派出所查處一起惡意破壞竊電證據的案件,竊電嫌疑人不僅要面臨追繳竊電電費和3倍違約罰款的處罰,還要承擔破壞電錶所帶來的損失。
通過警方調取的錄像顯示,當日上午,一男一女走進國網天津城東公司的青光營業所,在工作人員拿出電錶出示竊電證據時,女子強行搶奪電錶並攬入懷中,兩人迅速離開現場。城東公司立即報警,警方根據電力部門提供的檔案信息,於當日下午在嫌疑人的家中找到兩人。儘管嫌疑人態度蠻橫、極力否認,但在相片、錄像、系統數據等鐵證面前,最終承認了竊電事實並接受處罰。
國網天津城東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戶在前一週被查出有竊電行爲,當時予以拆表處理,並進行了錄像和拍照取證,要求竊電嫌疑人在一週內辦理處理竊電的相關業務。但是竊電嫌疑人動了“歪腦筋”,妄圖掩蓋事實,殊不知即便藏匿電錶也不能消除已經留存的竊電證據,反而錯上加錯。
據瞭解,城東公司今年進一步加強了與公安部門的合作,對於證據確鑿且拒不接受處理的竊電嫌疑戶,警方將在第一時間出動警力,對竊電行爲進行嚴厲打擊。(通訊員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