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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盜用前女友微信,將其偷拍的前女友裸照發到朋友圈,以此向前女友要挾復合並索要錢財。近日,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對犯罪嫌疑人姜某批准逮捕。
2010年底,犯罪嫌疑人姜某與被害人劉某認識並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直至2012年10月。在交往期間,姜某多次趁與劉某發生關系時用相機偷拍劉某的裸照並保存下來。2013年8月,姜某盜用了劉某的微信號,將以前偷拍的18張裸照發至劉某的朋友圈內,劉某知道後要求姜某交回照片內存卡,姜某以此要挾,向劉某索要人民幣1萬元並要求繼續做男女朋友。2月21日,姜某通過微信與劉某聊天時,又將7張裸照發給劉某,後劉某答應給姜某5000元換回照片內存卡。2月22日16時許,劉某將3000元轉入姜某提供的銀行賬號內,並向公安機關報警。3月2日17時許,姜某在某餐廳內向劉某索要剩餘的2000元時,被南山公安分局民警抓獲。 (記者蔡佩瓊通訊員謝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