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市民宋女士在王堤頂經營一家小店,上週六她的兩個包在店內丟失,裏面錢倒是不多,但有不少證件和銀行卡,補辦很麻煩。8日,她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表示撿到她的包,她聽後特別高興,正想着怎麼也得拿出500元錢答謝人家,可那位男子接下來說的話讓她傻眼了,“我撿到你的包也不容易,你給我5000塊錢作爲報酬吧!”
宋女士在王頂堤經營了一家服裝店,上週六15時許,店內陸續來了四五名顧客,其中一名40多歲的女子一直問價,但最後什麼都沒買就離開了。半小時後,宋女士發現她的一個手包、一個錢包,妹妹新買的包全都不翼而飛。“估計是趁亂被人拿走了!”
丟失的包裏有1000多元現金,10多張信用卡和銀行卡,還有身份證、駕駛證、汽車鑰匙、公交卡等。所幸妹妹的包是新買的,裏面只有兩元錢和家門的鑰匙。
本月8日,宋女士突然接到一名男子的電話,稱撿到了她和妹妹丟失的包,但表示只歸還包和一些證件,“我撿到你的包也不容易,你給我5000元作爲報酬吧!”宋女士開始和男子講價,希望能把報酬壓低一點。就這樣,雙方開始討價還價,從8日到9日下午,兩人通了10多次電話。最終報酬從5000元一直降到了3200元。
經過與丈夫商量,宋女士決定不助長男子這種“歪風”,她給男子打過去電話,稱包不要了,她決定去補辦證件。一聽這個男子急了,他最終同意當日20時許在95路公交車王頂堤終點站將包送還宋女士。當晚,男子如約來到,他40多歲,戴着一副眼鏡,身高1.70米左右,宋女士拿出200元錢感謝對方,他拿了錢一句話沒說,蹬上自行車就走了。
警方
數額過高涉嫌敲詐勒索
昨天,市公安局從事多年刑偵工作的李警官表示,如果事主懷疑對方是偷包人,或者撿到包後歸還時要價過高涉嫌敲詐時,可以撥打110。民警判斷撿包人沒有刑事責任後,可以對雙方進行調解。
按照法律規定,遺失物是屬於失主本人的財產,如果公民拾到遺失物,應該返還,但是因此產生的必要的交通費用,應由失主承擔。李警官特別提醒,撿到遺失物的個人,向失主強行索要贖金,且數額過高、情節嚴重的,已經涉嫌敲詐勒索犯罪。(記者韓愛青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