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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4月8日,天津港北京道派出所民警在東疆港區巡邏時,發現一輛麪包車形跡可疑,於是上前對司機進行盤查,發現該車司機劉某無法出示有效證件,巡邏民警見此情況立即通知了交管部門。
交警到場後,劉某稱:“我只有行駛證,駕駛證忘在家裏了。”本以爲可矇混過關的劉某沒想到,交警拿出了酒精測試儀,當場檢測後交警發現,劉某屬於酒後駕駛。同時交警上網查詢發現,劉某上個月就因交通違法被處以暫扣駕照3個月的處罰。
“駕照在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一律視爲無證駕駛。”交警表示,劉某明知駕照被扣還駕車上路行駛,而且還酒駕,其行爲相當惡劣。目前,劉某已被天津港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記者常健通訊員潘法寬王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