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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正式施行。一個月以來,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到了消費者各類諮詢、投訴和舉報17435件,同比減少2.83%,其中,接到投訴3013件,同比增加38.53%。“新消法”修改了網購“後悔權”的規定後,商品退貨、更換、修理的範圍成爲投訴熱點。
據瞭解,投訴數量出現較大幅度的上升的主要因素爲,一方面,“新消法”進行了較大篇幅的修訂,爲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更多的依據,相關投訴也出現上升。如“新消法”第二十五條賦予遠程購物的消費者“後悔權”,這一規定受到了網絡消費者的關注。3月26日,某消費者通過互聯網購買一臺電視機,經營者於4月初送貨,消費者在收到電視機的次日即提出無理由退貨,但遭到對方拖延,始終未能退貨。
“新消法”第二十四條擴大了商品退貨、更換、修理的範圍,消費者在購買一些尚無國家三包規定的商品時,其相關權益也得到新的保護。3月31日,有消費者在某商場購買了一個電水壺,4月6日使用時出現故障,由於尚處7日之內,因此向經營者提出退貨,但對方以消費者不能提供包裝爲由拒絕。
另一方面,爲配合“新消法”施行,國家工商總局也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等規章。天津市工商局根據上述規定,按照進一步有利於消費者維權的思路,拓寬消費者投訴的渠道,客觀上也促使消費者投訴數量有所上升。
同時,工商部門提示廣大消費者對“新消法”的相關內容加以關注,瞭解自身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如需聯繫工商部門諮詢或尋求幫助,可以及時撥打12315熱線。 (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