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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家公司的總經理利用為單位采購之機,截留價值數萬元的中華煙及五糧液酒,用於自家親友聚會。案發後,鑒於該男子系初犯,且悔罪態度較好,能夠積極退贓,紅橋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中年男子張某原系本市一家機械公司總經理。2012年2月及10月,張某利用為單位采購日常經營所需招待物品的職務便利,將為單位采購的中華牌香煙20條、五糧液酒20瓶截留,放置在自己位於本市紅橋區的家中,供親友聚會使用。兩次截留煙酒合計價值人民幣3.4萬元。
2013年4月17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接到舉報,對上述機械公司財務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調查。詢問過程中,張某主動交代了其截留公司財物的行為,後檢察機關對其立案偵查。案發後,張某已將贓款全部退繳紅橋區人民檢察院。(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