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蒼南縣委對外宣傳辦公室、蒼南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微博蒼南』消息,2014年4月19日上午9時許,靈溪鎮城管在靈溪鎮大門路與康樂路路口整治佔道經營時與一名過路群眾發生衝突,衝突中該名群眾受傷。
隨後,110趕到現場,對現場情況進行處置,120將傷員送到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經醫生全面檢查,該傷者並無大礙,情緒穩定,醫院將對該傷者繼續留院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