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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於半個月間,先後十餘次潛入超市內盜竊食用油計16桶,後在一次行竊時被店主認出,當場被抓。日前,該女子被紅橋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同時被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計2200餘元。
中年女子郭某是本市一家足療店的打工人員。2013年3月14日至3月30日間,郭某先後在本市紅橋區、南開區、和平區的多家津工超市店內,趁人不備,先後15次將超市內的魯花花生油放入其事先准備好的挎包內竊走,共計竊得包裝分別為2.5公昇、5公昇的花生油16桶。後郭某將上述贓物全部變賣。同年3月30日,郭某再次到本市紅橋區一家津工超市盜竊時,店主發現其就是監控錄像中顯示曾到該店盜竊食用油的嫌疑人,當即報警。民警趕至現場將郭某抓獲歸案。
經天津市紅橋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2200餘元。(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