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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本市一事業單位上班的於某,本有著一份穩定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但是他卻因愛好槍械和法律知識的匱乏,將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於某是一個槍械愛好者,從2007至2012年,通過互聯網分多次購買了各式仿真槍支共五把,鉛彈百餘發,瞄准鏡一個。他把這些『寶貝』放在家中收藏,從未使用過。2013年夏天,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線索將於某抓獲歸案,並在其家中將上述違禁物品查獲。於某到案後,曾經想不通自己購買仿真槍收藏的行為為何構成犯罪,經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最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後將引以為戒,不再犯這樣的錯誤。
和平區檢察院將此案起訴至法院,最終,於某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檢察官提示:一些軍事愛好者喜歡購買一些槍支、彈藥進行收藏,他們中的許多人平時也是守法公民,但是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加之我國對網上交易市場管理的不成熟,許多違禁品得以在網上公開交易。如果一個人購買的槍形物和子彈經鑒定達到了法律規定的標准,那麼就構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將受到法律的懲處,也將給自己留下一生的污點,追悔莫及。(記者王赫岩通訊員李晶張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