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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因朋友欠債不還,一氣之下竟開著朋友新買的車故意撞向路燈杆,事後纔知車主另有其人。近日,該男子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靜海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男子高某一年之前曾將2萬元借給朋友劉某做生意,並約定半年為期到時歸還。半年之後,朋友對還錢一事閉口不提。高某數次登門討債,均被劉某以生意虧損沒有錢為由搪塞。
高某經多方打聽了解到,劉某實際生意興隆並無虧損,於是認為劉某故意賴賬不還,懷恨在心。今年1月的一天,高某再次找劉某討債,來到劉某的店門前時,發現劉某正駕駛著一輛嶄新的小貨車回來。高某以為劉某有錢換新車,卻故意賴賬,更是惱怒,於是趁劉某停車往店裡搬運貨物之際,坐進小貨車駕駛室發動汽車,並一腳油門將車撞在路邊的一根路燈杆上。小貨車當場被撞得面目全非,高某也多處受傷。
事後高某得知,小貨車是劉某從別人那裡借來的,誤會使自己受了傷、犯了法,追悔莫及。
檢察官提示,討債維權應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等合法渠道,切勿采取魯莽暴力手段,以免討債不成反觸犯法律。(記者王赫岩通訊員陶夢輝張海娟)